你好 请问法院已经判决,被告未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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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法院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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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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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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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通常是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申请。但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如果是判决、裁定以外的文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